基金概括申請企業須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而非有最少一年的實質業務運作期;及適用於所有規模的企業(上市企業除外),而非只限於中小企上市企業的附屬機構如沒有上市,亦符合申請資格資助上限為HK$40萬,最多3個項目,以2:1配對模式 (政府支付總額3分2,企業支付其餘3分1)項目一般為期12個月,完成項目後兩個月內需提交項目報告、成果證明、開支收據及經審核項目支出表資助項目科技顧問服務 (選擇性委聘)現成或訂製設備/硬件、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為推行項目期內直接產生的成本費用訂購形式的服務或方案預約安排及輪候管理服務或方案網絡安全服務或方案電子庫存管理服務或方案物流管理服務或方案擴增實境技術電子採購管理快速回應管理建築資訊模型車隊管理實時生產追蹤診所管理定位服務協助企業符合生產標準環境保護 (如:能源管理系統、廢物管理系統)檢測和認證 (如:能源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資訊安全管理體系)其他 BUD (中國)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地市場的專項基金 HKADC香港藝術發展局資助基金 RETAAS零售業人力需求管理科技應用支援 ESR PRP夥伴研究計劃 BUD (東盟)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東盟市場的專項基金 ECF環境及自然保育 SME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IMPACT INCUBATOR社企及創新點子資助基金 PAG專利申請基金 FBL創科生活專項基金 TVP科技券資助基金